墨西哥分公司设立后续义务
在墨西哥完成分公司设立后,企业需履行以下通知义务、报告义务及工商信息变更规定:
一、设立后的法定登记与备案义务
1. 外商投资登记(RNIE)  
 所有外资分公司必须向墨西哥经济部下属的外商投资登记处(RNIE)备案,提交公司章程、经济部批准文件等。此登记需在设立完成后40日内完成,且需定期提交季度活动报告,内容包括经营数据、资本变动及股东信息。
2. 商业登记(Registro Público de Comercio)  
 分公司需在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完成备案,提交经公证的公司章程、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文件。此登记是确认分公司合法经营资格的前提。
3. 税务登记(RFC)  
 分公司需在税务局(SAT)完成联邦税务登记(RFC),获得税号后需同步更新地方税务登记(如适用)。
二、持续报告义务
       更新类型                                    须更新情形           更新时间            最晚期限 方式
运营 开始运营通知 开始运营业务 40个工作日内 线上
墨西哥RFC获得当天
更改 名字、地址、业务范围、法人变更 变更结束当天 40个工作日内
关闭 实体关闭 完成清算及税号取消当天 40个工作日内
年度报告 当一个财会年度内资产、负债、收入或者成本超过1.1亿比索时 财会年度末 4月底(财年最后一个月)
和外国实体发生交易 支付或者接受外国交易款 交易发生时 4月底(财年最后一个月)
合并拆分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执行后 40 工作日
罚款: 不报或者推迟报可能导致30 to 100 个日 UMA的罚款。 (UMA是Unit of Measurement and   Update,根据现在的计算墨西哥2025年日UMA是113.14 比索).
1. 定期经营报告  
 分公司需按季度向RNIE提交经营数据,包括收入、员工人数、资本变动等信息。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罚款或业务受限。
2. 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  
 若分公司年收入超过1亿墨西哥比索(约500万美元)或员工超过300人,需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至税务局。部分行业(如金融、能源)需额外向国家银行及证券委员会(CNBV)提交报告。
3. 员工社保与税务代扣报告  
 雇佣员工的分公司需按月向社保局(IMSS)和住房基金局(INFONAVIT)登记员工信息,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ISR),相关数据需同步申报至税务局。
三、工商信息变更规定
1. 变更类型与流程  
 地址变更:需提交新地址的租赁合同(经公证)或产权证明,向商业登记处备案,并在税务局更新税务地址。
 法人变更:需提供新法人的RFC税号、身份证明及公证后的股东决议,在公证处和商业登记处备案后,需同步更新银行账户授权。
 经营范围变更:需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证,重新提交至经济部和商业登记处。
2. 时间与文件要求  
 变更流程通常需3-5周,具体取决于文件公证和审批效率。
 需提交的文件包括:变更申请表、公证后的股东决议、新公司章程、地址证明等。
3. 未合规风险  
 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可能导致:  
 罚款:按未申报金额的10%-35%处罚;
 经营受限:如无法参与政府采购或申请行业许可;
 合同效力争议:第三方可能质疑变更后分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
四、特殊行业附加义务
若分公司涉及能源、金融或医疗行业,需额外向行业监管机构(如卫生部、环境部)提交变更通知,并申请更新许可。
墨西哥分公司的合规重点在于登记备案的完整性和变更的及时性。建议委托当地律师或代理机构跟踪法规动态,确保文件公证、申报流程符合要求,避免因行政延迟或材料缺失导致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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